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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1-06-28人气:1216

 各二级学院、部门:

 学年总结评比是对学生一学年的品德素质、知识水平、身体素质、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2020—2021学年学生总结评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比工作的基本内容

1.学生对自我进行学年总结。每位学生对自己一年来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书面总结,并填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各班级和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有关鉴定,鉴定应体现学生个性,并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情况。


2.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各班级要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对每一位学生的德、智、体、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并将结果填入《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中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二级学院组织填写并审核把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四等。品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根据评价成绩记等级。知识水平和能力评价原则上按照优秀占40%,良好占50%,合格与不合格占10%的比例记等级,各二级学院可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对等级比例作适当调整。


3.二级学院结合考评结果组织评优评奖。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各班级进行评比。评奖总名额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各二级学院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分配评奖名额,允许适当调整。本学年评比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类别及其具体名额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附件)。


2020—2021学年无正当理由欠费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能参加评优评奖。


二、总结评比工作的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生学年总结评比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评比小组。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学生明确学年总结评比工作的意义,更好地发挥学生学年总结评比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的评比条件,秉公办事,坚持四公开(条件、名额、程序办法、评比结果)原则,严格按程序评比,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初评结果须在二级学院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学院学工部。学工部在审核的基础上,报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同意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然后由学院下文表彰。


3.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级、先进班级的审核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学工部按照评奖条件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获奖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学工部对二级学院上报的不符合评比条件且无特殊理由的评选结果将直接取消,不再另行增补。


4.各二级学院上报各类材料包括:(1)《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情况汇总表》;(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xx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名单》;(3)《奖学金指标单列学生申请表》及研究与创新单项奖复印件;(4)《集体荣誉称号申报表》。以上材料(1)(2)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稿(盖二级学院公章),3)(4)以纸质稿上报。

 《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签署二级学院意见后直接存入学生本人档案。《获奖学生登记表》待表彰文件下发后,送交学工部盖章后再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上报材料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须由经办人和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上报材料请于1015前报送学工部。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2022届毕业班学生总结评比工作务必在学生实习离校前完成。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行知学院学生2020-2021学年总结鉴定表.doc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奖学金指标单列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6.集体荣誉称号申报表.doc

附件7.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xx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公示名单.xlsx

附件8.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获奖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9.xx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实评名额.xls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部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