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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1-11-17人气:1227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精神,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行知学院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行知学院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标准为每人1500元。

二、参评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学生且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三、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定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于1119日之前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申请表》。

2. 班级评议。班主任在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享受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的建议学生名单,并上交二级学院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3. 二级学院评选。各二级学院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名单中所列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于1124日前初步确定享受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2022学年行知学院助学金名单汇总表》,于1130日前报送学工部。

4. 学工部审查。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查后,报学院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5. 学院审定。学院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获得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的建议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6. 学院公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获得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助学金申请表.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2022学年行知学院助学金名单汇总表.xls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部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