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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思政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1-12-23人气:431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

2021年度思政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不断提高我院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参照《浙江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浙师党学字〔200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思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人员为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安全保卫办公室)、招生就业部(校友办公室、创业学院)、团委、二级学院思政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安全保卫办公室)、招生就业部(校友办公室、创业学院)、团委、二级学院思政工作人员总人数的30%以内:前15%为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其中省事业编人员的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省事业编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后15%为行知学院优秀。

三、考核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思政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全体思政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二级学院学生思政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所在学院相关测评工作。

考核工作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原则。

四、考核权重

1.二级学院学生思政工作人员考核

1)学生测评(40%):由所带年级学生和学生干部(含分管年级的班长、团支书,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及以上学生干部)进行测评,各占20%

2)二级学院领导测评20%):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进行测评。

3)其他学生思政人员及班主任测评(10%):由学工部、招就部、团委全体学生思政工作人员(不含负责人),以及二级学院其他辅导员、分管年级班主任进行测评。

4)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测评(20%): 由学工部、团委、招就部负责人进行测评。

5)学院副书记测评(10%)

2.学工部、招就部、团委思政工作人员考核

1)学生干部测评(30%):由各职能部门所带学生干部进行测评。

2)学院副书记测评(30%)。

3)全院其他学生思政工作人员测评(40%)。

3.安保办工作人员考核

1)校卫队测评(30%)。

2)安保办工作人员互评(20%)。

3)学工部测评(20%):由学工部负责人进行测评。

4)学院副书记测评(30%)。     

、有关要求

1.考核工作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原则。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

2.各思政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准备好各类总结材料,1227日前上交学工部。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辅导员年度考核表

2辅导员工作日志

3)其他能体现个人工作特色的材料

七、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 辅导员年度考核表(2021年度)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11222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2021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所在部门


现聘岗级



 本

 年

 度

 主

 要

 职








 本

 年

 度

 自

 我

 总

 结


(简要总结本年度本人立德树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行政工作、培训进修、所获荣誉等情况)











       注:此表A4纸双面打印,存本人档案。



系(部、所、科 室)意 见  

(对教职工年度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素质、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工作效能、工作业绩等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部门单位考核意见

综合评语




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被考核人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公   章:(人事处代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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