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辅导员: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有效提升辅导员科研能力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三期思政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知学院思政辅导员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人须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兼职从事学生工作人员,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加课题研究人员一人不得超过两项课题。
3. 鼓励跨部门、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与课题研究,体现优势互补。
4. 所申报的课题尚未获得任何立项。
5. 思政辅导员可以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和我院学生工作实际,自选题目。
6. 第二期思政辅导员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管理
1. 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2. 项目研究结束后到学工部结题,课题负责人要提交《项目结题表》1份,并附相应成果1份。
3. 课题成果的形式可以是公开发表或者出版的研究报告、论文、相关工作文集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由相关部门鉴定并出具采纳证明。
四、经费支持
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2500元,一般项目资助2000元。
五、材料报送
1.第二期课题尚未结题者,请按时填报《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应研究成果,或填报《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
2.第三期思政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者,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
3.请各二级学院将《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延期申请表》《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至学工部,电子稿发学工部邮箱xzxyxgb@163.com。联系电话:82282299。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结题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科研项目(辅导员专项)申请书.doc.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辅导员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doc
行知学院学工部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