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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学期开学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3-02-10人气:250

各单位、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临近开学,为切实保障校园师生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本次安全大检查以各单位、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自查自纠为主,学院安全检查为辅。

1.自查自纠。各单位、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立即采取措施,堵塞漏洞,认真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保安全,严防各种突发性事件发生。

2.督查。在各单位、部门、后勤服务中心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院安排督查。对于工作不力,自查不落实和疏于检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检查时间

20232101400(学院督查)

三、督查组及人员安排

1.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组:(负责领导:董献斌)

成员:蓝晓婷(召集人)、林冰、朱国创等全体公寓生活辅导员

2.校园公共安全检查组:(负责领导:孙启夏)

成员:应俊(召集人)、盛锦友、陈曦、黄建亮、金卓昕、兰溪市场监督局上华所相关工作人员

3.实验室安全检查组:(负责领导:李金良)

成员:盛含晶(召集人)、陶剑波、丁君、全体实验管理员、兰溪市公安局上华所相关工作人员

4.校园消防、治安与交通安全检查组:(负责领导:徐根方)

成员:邓向明(召集人)、黄建军、金剑波、陆建军、洪国建、崔玉恒、兰溪消防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四、工作分工与检查内容

1.后勤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检查学生公寓安全。主要包括:学生宿舍违规用电情况(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等),学生公寓学生抽烟情况,宿舍卫生情况、公寓几项增值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寝室漏水抢修情况等。

2.公共事务管理部牵头,负责检查校园安全。主要包括:校园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防护栏高度是否符合标准、窗户限位器是否安装到位及齐全),冬季校园水电气安全,校园饮食卫生安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制作、储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食物中毒措施是否得当,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等。

3.教务部牵头,负责检查实验室安全。主要包括:实验室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存储情况,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开展情况等。

4.安保办牵头,负责检查校园消防、治安与交通安全。主要包括:各管辖楼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齐备及有效情况,安全标识的完好情况,安全重点部位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标识是否完好,校园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师生矛盾纠纷隐患等。

五、相关要求

1.请督查组工作人员于21013:55在行政楼大厅集中。

2.根据工作分工和检查内容,各组召集人进行分组检查。

3.各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安保办邓向明老师处。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安全保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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