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转发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 系统管理员 作者 : lgb 发布时间 : 2013-03-19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照常公休。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的课。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3.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6月10日(星期一)、6月11日(星期二)的课。6月12日(星期三,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各学院、部门(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照常公休。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的课。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3.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6月10日(星期一)、6月11日(星期二)的课。6月12日(星期三,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各学院、部门(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