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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 系统管理员     作者 : jsh     发布时间 : 2013-05-31
各分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预备党员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根据校党校工作安排,学校组织部决定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举办2013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合我院分党校实际,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6月2日—2013年7月6日
二、培训地点
        16幢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对象
        全院学生预备党员(不含毕业班党员和已参加培训的新生党员)和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传学院、生化学院、地环学院、工职教学院、国际学院的学生预备党员。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由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讨论、社会实践四个环节构成。集中学习课程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党员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组织;个人自学由学员自行完成,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向所在分党校上交一篇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思想汇报;主题讨论和社会实践由各分院党总支组织开展,根据人数情况情况适当分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分辅导报告和观看电教片两部分,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内容包括:《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通过)、《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校第五次党代会报告》、《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建设纲要》,详见附件。
(三)主题讨论
        培训期间要求每位学员参加一次主题讨论。讨论参考主题为:
1.如何认识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中国梦”?请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大学生党员应该如何践行“中国梦”?
2.大学生党员如何在创建和谐寝室、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服务同学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讨论可依托网络平台分组进行,培训班班主任和党员辅导员应参加讨论,也可邀请优秀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参加。讨论记录由分院党总支整理成纪要形式,培训结束前报送校学员分党校
(四)社会实践
        培训期间要求每位学员参加主题为“我的中国梦”的实践活动,活动由分院党总支自行设计,可单独或组队进行。培训结束时,预备党员需填写《预备党员培训期间社会实践总结表》(附件4)报学院分党校。
        此外,分院党总支要统筹规划,将社会实践作为预备党员教育的一项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在预备期开展实践活动,要求突出实效性和专业性,达到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效果,彰显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预备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定期汇报实践进展,在转正大会、答辩会上总结汇报实践开展情况,在转正前填写《预备党员社会实践总结表》(附件5)报所在党支部。各党支部负责评定,将社会实践作为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培训考核
        培训采用积分方式进行考核,每个教学环节给以相应的积分,学员参加培训总积分达到6分及以上并完成一篇1000字以上思想汇报,方可获得《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明》。结业证明作为预备党员转正依据之一归入学员党建档案;未获结业证明的学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不能转正。具体积分方式如下:
(一)集中学习:3个讲座及一部电教片各记1分,共4分;
(二)主题讨论:参与讨论记1分;
(三)社会实践:培训期间参与实践活动计2分
         请各分院党总支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在2013年9月10日前将《2013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送学院分党校。
 
附件:1.2013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集中学习课程表
            2.2013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座位安排表
            3.2013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
            4. 预备党员培训期间社会实践总结表
            5. 预备党员社会实践总结表
            6. 预备党员自学材料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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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