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  首页  党建工作

行知学院关于接转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来源 : 系统管理员     作者 : jsh     发布时间 : 2013-06-14
        党团组织关系是毕业生党、团员的身份证明,每位党、团员在离校时均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为妥善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1.党员同学可根据自身实际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填写说明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南》第五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填好后发至所在党支部,由党支部汇总到所在分院党建负责老师处。请各分院党建负责老师最晚于6月17日前将登记表发至组织员蒋老师处,审核后统一开取介绍信。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分院统一发放,发放时须有学生本人签收,一般请勿代领,以免丢失或未及时转交造成延误。如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有误,或工作单位有变动的,请党员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原介绍信更换,过期不予更换。假期可在每月5日、15日、25日到16-914办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亲自交到介绍信抬头登记的党组织部门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90天,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接转,以免延误。由于未按时接转造成单位不接受,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再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预备党员应注意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以免延误转正。
        5.党员档案与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同交寄,不随组织关系另外寄出。组织关系接转后,若有关部门需查阅或调出党员档案,可开具相关证明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取。
二、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1.团员证上有专页填写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应注明离校原因(毕业)、离校时间和缴纳团费的截止日期(2013年6月)。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负责收齐本支部团员的团员证,到组织员办公室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团员证遗失的毕业生,请在6月17日中午12:00前到分院团总支办公室登记,上交一张一寸照片和两元工本费,学院团委将统一开具团员证明进行补办。
        3.各分院团总支要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好团员证及有关手续,到工作单位及早办理接收手续,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4.办理时间:6月17日—6月18日8:00—17:00,其他时间提前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82292638(办公室);662132(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