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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期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 系统管理员     作者 : lgb     发布时间 : 2014-05-12
各分院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科研氛围,提高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激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决定开展第八期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在校学生
二、课题类别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类别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创业计划类、公益创业类及实践创业类六大类。
(一)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申报者针对时下某个事件、热点或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将调查所收集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并形成书面形式的总结。
(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者借助已有的理论、知识、经验对科学问题进行假设、分析、探讨和研究,最终形成符合事物客观规律的结论。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申报者利用自身所学知识,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的改进或更新特定产品、技术的发明与技术方案。
(四)创业计划类:申报者有可进行创业的产品或服务、创业意向及创业前景,均可申报。课题以创业计划书作为主要成果。
(五)公益创业类:申报者借用传统的商业手段,采用创新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价值。模拟创办非盈利组织或者兼顾社会利益的盈利组织,以其计划和实践过程材料等作为课题的主要成果。
(六)实践创业类:在课题申报前已投入实际创业,并维持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项目,均可申报。课题以其实际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主要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Ⅰ或Ⅱ》(附件1、2)一式二份,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上交到所在分院团总支。
(二)每人主持申报课题仅限1项,作为主要成员同期参与的不得超过2项;每一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得超过6名,其中创业计划类、公益创业类、实践创业类不得超过8名,创业类项目成员需包括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学生。。
(三)课题负责人承担校第十五期课题或院第七期课题未能顺利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期课题。
(四)本次院课题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八期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Ⅰ》,创业计划类、公益创业类、实践创业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八期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表Ⅱ》。
四、课题管理
    第八期课题从2014年5月起,研究周期为一年。学院将组织专家于下学期中旬进行中期检查,2015年5月组织结题评审、答辩,2015年6月颁发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课题结题资信证书,并根据课题质量评选优秀课题。
五、截止时间
    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统一上交至各分院团总支。请各分院团总支汇总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八期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分院为单位上报学院团委,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学生科技创新协会内部邮箱:xzkxkf2013@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联系方式:82291338;院学生科技创新协会戚同学:653845   王同学:642165。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