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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XX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浙师行知学〔2014〕20号】
来源 :
系统管理员
作者 :
lgb
发布时间 :
2014-06-27
陈XX,商学分院会计学专业124班学生。
该生在2014年6月23日的《电子商务》课程考试中翻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该生违反浙师行知教[2010]2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考试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XX记过处分。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