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生事务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系统管理员     作者 : lgb     发布时间 : 2014-10-30
各分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
    国家助学金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国家助学金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二、参评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10月31日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班级评议。班主任在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建议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并上交分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3.分院评选(11月4日前)。各分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定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并在分院范围内公示,接收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学工部。
4.学工部审核(11月6日前)。学工部对各分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公示。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资助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资助。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5.50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表.xls



学工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