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2017学年
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公示名单
根据学院党员发展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民主推荐、支部评议、群众调查和分院党总支审议、学院党委预审通过,于2017年2月27日确定下列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
设计艺术分院:
王一菲
工学分院:
陈强
公示期为即日起5日内(2月27日—3月3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组织员邢梦华反映。
联系电话:8229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