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直)支:
现就本学期党员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入党动机端正;
(二)党校结业,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及以上;
(三)遵纪守法,日常表现好,群众基础好,经过团组织推优,且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考察期间,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制”:寝室检查不合格;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无故旷课);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学年知识水平评价或发展评价成绩在班级(专业、行政班均可)前50%或上学期班级绩点排名前50%。符合《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较好地掌握1门外语的要求。平时表现突出或对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一)发展对象推荐
1.确定考察对象的推荐人选。支部联系人去各班级、团组织通过个别谈话,提出考察对象的推荐人选, 谈话涉及面要广,一般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90%。分院团总支根据《团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可向分院党总支提出考察对象推荐人选。(各分院根据发展对象名额可至少推荐产生120%的推荐人选。)
2.分院党总支酝酿考察对象名单。组成由分院党总支委员会、学工办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党支部书记、委员等人组成的工作组,根据日常掌握的学生情况,酝酿产生考察对象初步人选。(通过会议讨论差额多余推荐人选。)
3.党支部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由各班党代表根据分院党总支酝酿名单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
(二)考察对象评议
党代表到培养对象所在的年级、班级等组织进行群众评议。评议工作由个别谈话、班级测评、征求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意见等环节组成。
1.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对象涉及面要广,应注重男女比例平衡,应包括同寝室同学、班委和其他学生代表,一般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50%,如发展对象的初步人选为学生组织的成员,谈话对象可以扩大到相关组织的同学代表。个别谈话至少由两名党员共同参与进行,谈话中做好详细记录,谈话结束后应完成考察意见书。
2.对考察对象进行班级或组织测评。
3.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等意见。党支部做好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意见征求工作,并形成具体的文字材料。
(三)确定发展对象
1.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听取考察人员汇报,并进行讨论,每个党员应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发展对象名单。
2.各党支部做好未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同学的思想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政治审查、预审、公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三、相关要求
1.各分院应按照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各分院于5月17日前提交《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至组织员邮箱:983275598@qq.com。
3.各分院于5月31日前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新发展学生党员登记表》发至组织员邮箱:983275598@qq.com ,同时按照《行知学院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清单》,将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交至16-813。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度表
附件2:《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新发展学生党员登记表》
附件4:《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附件5:新发展党员入档材料清单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
附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度表
序号 | 工作程序 | 完成时间 |
1 | 分院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并开始政审 | 5月10日 |
2 | 分院提交发展对象预审表 | 5月17日前 |
3 | 分院党总支公示发展对象 | 5月17日-19日 |
4 | 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 5月22日 |
5 | 学院党委公示发展对象 | 5月23日-25日 |
6 | 发展对象培训 | 5月中旬(5月13日开始培训) |
7 |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 5月底 |
附4:《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说明
1.“出生年月”:填写公历出生时间。
2.“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满族”、“布依族”等。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如:浙江省义乌市。
4.“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5.“学历和学位”:指已经获得的,经过认定的学历、学位。如:
本科生:学历“高中”,学位“无”
6.“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XX大学XX学院XX专业XX班 学生。
7.“现居住地”: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填写:XX大学XX公寓XX幢XX室
8.“入党志愿”: 填写“入党志愿”这一栏时,开头不要填写称呼,最后也不要签名、写日期,一般可以“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开篇。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入党、以及入党志愿和决心。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纲领、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
9.“本人经历”:一般从七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何地、何部门”应尽量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
10.“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注意要何时何地一起写,如:XX年XX月XX日于 XX省XX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1.“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一般应将本人何时何地加入民主党派,任过何职务等填在此栏内。 如: XX年XX月于XX省XX市参加XX党派(工商联),担任XX。
12.“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如: XX年XX月于XX省XX市参加XX组织,写明具体情况,以及结论;如果没有,填:无。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奖励”是指因自己工作和学习表现好,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如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三八”红旗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光荣称号和被记功、晋级等。不要把担任的某种公职(如“人大代表”)和口头表扬填入此栏。如: XX年XX月于XX省XX市XX(单位) 获得 XX(奖项名称)。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处分”是指因自己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经组织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如: XX年XX月于XX省XX市XX(单位)受到XX(处分名称), 说明原因。
15.“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填写本人的家庭成员。
16.“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填写同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
17.“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包括不了不好填写的问题。
附5: 新发展党员入档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入党申请书原件 | 1 | 不能圆珠笔写 |
2 | 入党申请书正表 | 1 | |
3 |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 1 | 培养联系人意见、签名到期转正鉴定,学院党委意见 |
4 | 思想汇报 | 4 | 每季度1份,至少4份,不能打印,不能圆珠笔写 |
5 | 党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 1 | 证书或证明都可以 |
6 | 考察意见书 | 1 | |
7 |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 1 | 团委意见及团委书记签名 |
8 | 发展对象政审表 | 1 | |
9 | 入党志愿书 | 1 | 1-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