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学院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学院相关安全条例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防止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节前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学院安保办、公管部决定在本月月底前对全院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消防与交通安全
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等重要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全体教职工以及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外来人员出入落实情况;学院周边治安情况、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对学院形成的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
以食堂饭菜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院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实验室安全
检查实验室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
4. 学院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电网线路、水电设施、配电室安全运行情况。着重检查学院装修工程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现场施工安全作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各部门、二级学院先行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安保办、公管部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消防与交通安全、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各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治理;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安保办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部门,将以适当形式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评优相挂勾,望各部门、二级学院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12月17日至12月24日,各部门自查、整改。
12月25日至31日,学院检查组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检查组针对检查的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
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各部门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部门安全检查整改材料上报安保办备案。
安保办、公管部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