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健康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培养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心理委员队伍的建设,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评选条件
1. 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纪法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2. 热心助人,关爱同学,能及时发现周围学生的情绪变化。
3. 能有效地与班级同学、学院老师等进行沟通。且具备一定的水平的心理健康知识,主动了解掌握相关知识。
4. 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训、科研等并定期宣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
5. 工作认真负责,及时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定期开展心理班会。
(四)评选办法
1. 各二级学院对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详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于4月23日前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为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5%,每个候选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附上心理委员考评表,上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0-2021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将材料统一上交至心理服务中心邮箱llbcycw@163.com。
3.心理服务中心将组织候选心理委员进行评选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担任心理委员期间工作情况以及工作感悟收获等。将根据推荐意见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心理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荣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院对优秀心理委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部
2021年4月15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0—2021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