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健康
学工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 学生心理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部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各学院:
为了更全面地帮助大学生了解自身,关注自身心理健康状态,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全面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0月16日-17日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10月16日-17日
二、测试地点
6号教学楼机房
三、具体安排
详见附件1
四、补测试时间及地点
10月20日13:30-20:10
地点:6-106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在新生中做好心理测试的宣传,使新生形成关于心理测试的正确态度;
2. 学生参与心理测试时间为40分钟;
3. 学生需带上学生证或一卡通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提前10分钟进场;
3.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安排好带队人员,确保本学院各班级准时参加心理测试。
学工部
2020年10月11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1级新生心理普测安排表(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