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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步阳奖学金”、“楼仲平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1-10-19人气:972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步阳奖学金”使用管理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楼仲平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2020-2021学年行知学院“步阳奖学金”、“楼仲平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凡在行知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有权利提出申请。申请者根据各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完整、如实地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4)。提出申请的同学经班级(或年级、专业等)评议,无异议之后,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

2、组织评审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依据评选条件和相关标准,评选出本学院企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并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上报学院评选委员会审批。

3、异议处理

学生个人如对企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所在二级学院评选结果公示期间提出申诉。二级学院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所在二级学院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仍有异议,可向学院企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学院评选委员会将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审查并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4、奖励

学院对企业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学金,并统一发文表彰。

二、时间安排

1111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报送的材料有:申请审批表(附件4)、企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附件5)。

21117日前,完成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

三、评选办法

1、各类企业奖学金相互之间不可兼得,申请者每人限申请两项。

2、凡在评选过程中报送虚假材料、有欺瞒行为的,学院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四、附则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行知学院企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附件1-2:企业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3:2020-2021学年企业奖学金名额分配.xls

附件4:2020-2021学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企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2020-2021学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企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部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