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资助
2022年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受资助对象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期间向受资助对象学生送温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向受资助对象学生发放路费补助
为帮助受资助对象学生安心回家过年,学院向受资助对象发放路费补助,具体发放标准为:浙江省内受资助对象,给予特别困难学生每人200元的路费补助。省外受资助对象,根据路途远近(以金华至学生所在省份的省会城市的硬卧票价为测算依据,适度上浮,封顶600元),分别给予每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路费补助。(学工部统一制表发放)
补助金额300元的省份有:福建省 江苏省 江西省 安徽省 湖北省 湖南省
补助金额400元的省份有:河南省 山东省 重庆市
补助金额500元的省份有:山西省 四川省 甘肃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陕西省
补助金额600元的省份有:黑龙江省 吉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各二级学院填写(附件3)《2022年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发放表》于1月8日15:30前上传至学工部邮箱xzxyxgb@163.com.
二、做好受资助对象的精神帮扶和人文关怀工作
寒假期间,班主任要与班级的每位受资助对象进行至少一次的谈心谈话(可以打电话),了解班级受资助对象的生活情况,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谈话记录表》,于2022年3月10日前交至二级学院学工办。各二级学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受资助对象的精神帮扶和人文关怀工作。
三、走访慰问受资助对象家庭
各二级学院要在寒假期间,力所能及地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受资助对象的家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受访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走访情况记录表》)。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走访慰问期间为每位受资助对象发放的慰问物资总额不超300元。
四、及时总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确保送温暖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并于3月10日前将寒假期间为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温心暖心的典型事例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zxyxgb@163.com)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走访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3:2022年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 发放表.xlsx
行知学院学工部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