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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3-04-27人气:1146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培养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心理委员队伍的建设,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427-515

(二)参评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纪法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2.热心助人,关爱同学,能及时发现周围学生的情绪变化。

3.能有效地与班级同学、学院老师、同事等进行沟通。且具备一定的水平的心理健康知识,主动了解掌握相关知识。

4.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训、科研等并定期宣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

5.工作认真负责,及时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热心服务同学,定期开展心理班会。

(四)评选办法

1.各二级学院对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详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于552000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为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5%,每个候选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附上心理委员考评表和证明材料,上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2-2023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将证明材料统一上交至心理服务中心邮箱llbcycw@163.com后由学工部进行第二轮评选。

3.进入最终评选的心理委员需制作一条视频进行自述,内容主要为自我介绍和心理委员工作述职,并在现场完成心理基础知识和应急能力的考察,内容主要为回答基础理论知识题,以及进行处理问题的情景模拟,最终将根据推荐意见及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行知学院心理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荣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对优秀心理委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2-2023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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