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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部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5-10-16

各学院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浙政发〔200748号)精神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省资助中心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后续如有名额增补,将进行增补评比。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受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品学兼优的受资助对象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参评时段未受到过违纪处分处分解除除外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基本评价在班级前35%(含);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本学年被认定为受资助对象

三、评选办法

参考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220232024年学生手册。

四、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受资助对象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励志奖学金。

三)公示无异议后,请将评选结果于2025年10月27日16点前报送学工部。报送材料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稿《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附件3)。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xls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2024-2025学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