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6年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受资助对象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期间向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向受资助对象发放路费补助
为帮助受资助对象安心回家过年,学院向受资助对象发放路费补助,具体发放标准为:浙江省内受资助对象,给予A类受资助对象每人200元的路费补助。省外受资助对象,根据路途远近以金华至学生所在省份的省会城市路费为测算依据,具体见(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寒假路费补助资助说明及标准》。各二级学院填写(附件2)《2026年寒假受资助对象寒假路费补贴发放表》于1月8日16:00前提交至学工部。
二、做好受资助对象的精神帮扶和人文关怀工作
寒假期间,班主任要与班级的每位受资助对象进行至少一次的谈心谈话(可以打电话),了解班级受资助对象的生活情况,并填写(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谈话记录表》,于2026年3月6日前交至二级学院学工办。各二级学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受资助对象的精神帮扶和人文关怀工作。
三、走访慰问受资助对象家庭
各二级学院要在寒假期间,力所能及地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受资助对象的家访慰问工作,深入了解受访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填写(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走访情况记录表》)。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走访慰问期间为每位受资助对象发放的慰问物资总额不超过300元。各二级学院上报寒假学院走访和二级学院各自走访名单(附件5)于1月6日12:00前提交至学工部。
四、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在寒假期间,鼓励受资助对象返乡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例如: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走访经济困难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诈骗意识。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回到中小学母校“现身说法”,讲述奋发向上的成长故事,发挥其榜样引领作用等.请各二级学院填写(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寒假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于1月8日16:00前提交至学工部。
五、及时总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确保送温暖工作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并于2026年3月6日前将寒假期间为受资助对象送温暖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温心暖心的典型事例报送至学工部(邮箱xzxyxgb@163.com)。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就业补贴及寒假路费补助资助说明及标准.doc
附件2:2026年寒假受资助对象寒假路费补贴发放表.xlsx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走访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6年寒假送温暖走访名单.xlsx
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6年寒假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