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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部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6-11-03

各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以及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等文件精神及《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资助对象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档次:国家助学金一档;国家助学金二档。一档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900元(A类资助对象申请),二档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100元(B类资助对象申请)。

二、参评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所有在校学生资助对象。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参评时段未受过违纪处分(处分解除除外);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班级评议。班主任在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建议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并上交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3.二级学院评选。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定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后的结果汇总完成《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11月1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学工部行政楼1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zxyxgb@163.com。

4.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学院公示。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拟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资助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资助。

6.学院上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最终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报上级组织备案。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xls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部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