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学生党支部推荐和行知学院党委预审,于2012年12月19日确定下列19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
法学091班: 沈丹丹 许智慧
法学092班: 董 冬 李丽超 徐 �
社工091: 王敏霞 吴海雯 奚 倩 汪 拓
行政管理091: 程慧敏 项武淼 金好好
法复101班: 樊鑫磊 吴小芳 蔡秀丽
法学102: 方 丛
社工101: 章丹晓
法复111: 张 燕 陈 韬
本公示自即日始3日内(12月19日—12月21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82291031 658580(移动短号)
82291182 679130(移动短号)
82293658 673772(移动短号)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