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广大学员积极向上,争当优秀,进一步促进党校管理,我院党校每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拟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学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好的思想素质,学习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2.自觉地把党校培训作为自己进步的新起点和推动力,努力学习、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读书笔记详细,工整、规范。
4.学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并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党校的有关工作。
5.结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结业考试成绩优良。
6.积极策划、参与党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的实践活动形式新颖、实践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7.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为学院或分院争得荣誉者优先考虑。
8. 考勤因事因病请假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程序
1、每期培训班评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学员总数的8%。
2、各党校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推选优秀学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分院党总支。
3、分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党校审核。
4、学院党校根据班级意见和分院党总支意见,结合被推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是否批准评为“优秀学员”。
三、奖励办法
优秀学员由学院党校统一公布,发给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中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好的思想素质,学习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2.自觉地把党校培训作为自己进步的新起点和推动力,努力学习、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读书笔记详细,工整、规范。
4.学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并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党校的有关工作。
5.结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结业考试成绩优良。
6.积极策划、参与党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的实践活动形式新颖、实践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7.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为学院或分院争得荣誉者优先考虑。
8. 考勤因事因病请假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程序
1、每期培训班评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学员总数的8%。
2、各党校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推选优秀学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分院党总支。
3、分院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党校审核。
4、学院党校根据班级意见和分院党总支意见,结合被推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是否批准评为“优秀学员”。
三、奖励办法
优秀学员由学院党校统一公布,发给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中做为重点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