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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jsh 编辑:系统管理员日期:2014-06-04人气:643
各分院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十三届五次全会和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大学生党员学习理论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强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积极发动党员参与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校党校工作安排,学院组织部决定于近期举办2014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6月7日—2014年7月6日
二、培训地点
        16幢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对象
        全院学生预备党员(不含本、专科新生党员和毕业班党员)和数信学院、工职教学院、国际学院的学生预备党员。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由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讨论、社会实践四个环节构成。集中学习课程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党员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组织;个人自学由学员自行完成,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向所在分院党总支上交一篇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思想汇报;主题讨论和社会实践由各分院党总支组织开展。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分辅导报告和观看电教片两部分,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内容包括:《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通过)、《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等。
(三)主题讨论
        培训期间要求每位学员参加一次主题讨论。讨论参考主题为:
        1.如何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大学生党员应该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大学生党员如何在建设优良学风校风、服务同学全面发展、倡导网络文明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讨论可依托网络平台分组进行,培训班班主任和党员辅导员应参加讨论,也可邀请优秀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参加。讨论记录由分院党总支整理成纪要形式,培训结束前报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16幢914)。
(四)社会实践

        培训期间要求每位学员参加以“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面向师生、群众征集“微心愿”,争做“圆梦人”,积极开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活动。活动由分院党总支自行设计,可单独或组队进行。培训结束时,预备党员需填写《预备党员培训期间社会实践总结表》(附件4)报学院党委组织员处。
        此外,各分院党总支要统筹规划,将社会实践作为预备党员教育的一项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在预备期开展实践活动,要求突出实效性和专业性,达到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效果,彰显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预备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定期汇报实践进展,在转正大会、答辩会上总结汇报实践开展情况,在转正前填写《预备党员社会实践总结表》(附件5)报所在党支部。各党支部负责评定,将社会实践作为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培训考核
        培训采用积分方式进行考核,每个教学环节给以相应的积分,学员参加培训总积分达到6分及以上并完成一篇1000字以上思想汇报,方可获得《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明》。结业证明作为预备党员转正依据之一归入学员党建档案;未获结业证明的学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不能转正。具体积分方式如下:
(一)集中学习:3个讲座及一部电教片各记1分,共4分;
(二)主题讨论:参与讨论记1分;
(三)社会实践:培训期间参与实践活动计2分
        请各分院党总支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在2014年9月15日前将《2014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送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备案。
 
附件:1.2014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集中学习课程表
           2.2014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集中学习座位安排表
              3.2014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学员名单
           4. 预备党员培训期间社会实践总结表
           5. 预备党员社会实践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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