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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部日期:2021-06-10人气:7729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改革开放事业培根铸魂,引领广大志愿者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不断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发展,为志愿者队伍注入强大活力。根据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

二、评比条件

1.“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成立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时长须是通过“志愿汇”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管理平台认定的服务时数,2018级与2019级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为“志愿者证”、“志愿汇”记录时数总和,下同)在25小时及以上,成员个人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团员人数中注册志愿者比例90%及以上;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评定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注册集体数的20%

2.“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正式注册,参加志愿服务1年及以上,志愿服务时长原则上2020级学生累计50小时及以上,2019级学生累计100小时及以上,2018级学生累计150小时及以上;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受到服务组织与对象的普遍认可,且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

4)评定的额定人数原则上为注册志愿者数的2%。

三、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2021610-612日)。各单位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申报。

2.推荐提名(2021612-615日)。一是严格程序。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集体、个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初评和公示。推荐提名坚持面向基层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团队。二是规范填报。各单位应积极指导组织或申报人认真规范填写表格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统筹申报集体、个人信息统计与汇总工作。三是把握节点。6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稿(附件67)发至邮箱xzzyzzdbgs@163.com,盖章纸质稿(附件2345上交至院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评审及公示(2021615-619日)。院团委结合候选个人、组织的申报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举措。

2.面向基层,挖掘典型。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确保将基层一线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相关单位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展示行知青年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联系人:邹文利

电话:17857096052


附件:

附件1:推荐校级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校级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3:校级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4:院级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5:院级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6: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7: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2021610